查看原文
其他

半个月3起事故7人死亡,有限空间作业再敲警钟!

2019年11月10日上午

哈尔滨一42岁男子岳某在酒窖池里清理酒糟时被毒气熏倒了岳某哥哥和酒窖主人南某相继前去营救结果都不幸倒在了酒窖内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width=500&height=375&auto=0&vid=r3020euikiu


南某家人寻来附近村民救援两名跳进酒池救人的村民出现严重不适幸亏被其他村民拉上来


村民徐某看到盲目营救容易再出事故于是他找来吹风机,往池子里吹风将池子内的毒气往外打这样池子内有了氧气救援才得以顺利进行



岳家兄弟及南某被救上来后随即被120急救车送往医院但不幸的是3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本想救人性命

却又搭上两条人命

这样的悲剧还不止一例:


❖ 2019年11月21日18时左右,中交三航(上海)新能源有限公司“三航桩19号船”船舱内有3人中毒窒息,经消防救援施救出舱后,3人已无生命体征。据初步调查3名作业人员在修理作业中进入密闭船舱,发生中毒窒息导致死亡。



❖ 11月19日上午8时,停泊在舟山东蟹峙岛码头上的一艘货船,船东带着两名船员下船舱检修。由于船舱常年封闭未打开,空气流通不畅,舱内存有大量有毒气体,三人疑似因中毒窒息,导致昏厥3人被救出后,其中1人因抢救无效死亡


悲剧的发生令人痛心

同时也再一次给大家敲响警钟

有限空间作业莫大意

更不能盲目施救!



有统计表明

近年来

90%以上的有限空间较大事故

都存在以下问题

↓↓↓

1、未落实作业审批制度,作业人员缺乏必要的安全技能,在未通风、未检测的情况下进入有限空间。


2、事故伤害类型主要是中毒和窒息,导致事故发生的有毒有害气体主要是硫化氢、一氧化碳等。


3、事故发生呈现季节性特点,每年的3月至10月为事故易发期。


PS:有限空间盲目施救造成的事故伤亡扩大现象尤为严重。




不盲目施救

那该如何科学施救?

一图让你看懂

↓↓↓




事后补救不如事前防范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除了充分认识其危险性之外

一定要做好万全的防护措施

↓↓↓

有限空间正确打开方式


1.严格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

  • 未经通风和检测,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而且,工作环境发生变化时,应视为进入新的有限空间,重新通风和检测后方可进入。同时,检测标准与检测工作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 实施检测时,检测人员应处于安全环境,检测时要做好检测记录,包括检测时间、地点、气体种类和检测浓度等。检测指标包括氧浓度值、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浓度值、有毒气体浓度值等。

2.采取可靠隔断(隔离)措施
  • 必须采取可靠隔断(隔离)措施,将有限空间与其他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或其它空间隔离;
  • 在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前,应根据有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的特性,对有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并达到相关要求;
  • 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应采取强制性持续通风措施降低危险,保持空气流通,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
3.装备准备要齐全
  • 有限空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并配备个体防护装备并确保正确穿戴与使用,作业人员必须拴带救生绳;
  • 在缺氧或存在有毒物质(气体)的有限空间作业时,应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
  • 在易燃易爆的有限空间作业时,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使用防爆型工具(照明);
  • 在有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有限空间作业时,应穿戴好防酸碱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等护品;
  • 在产生噪声的有限空间作业时,应配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
4.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标识
  • 在有限空间进入点附近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标识,提前告知作业者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防控措施。明确有限空间现场作业负责人、作业人员、监护人员及检测人员的职责,不在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进行作业;
  • 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包括有限空间存在的危险特性和安全作业的要求,进入有限空间的程序,仪器设备的正确使用,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


有限空间管不好要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第59号令)第二十八条, 工贸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1.未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2.未按照本规定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根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第59号令)第二十九条, 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1.未按照本规定对有限空间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的。

2.未按照本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制定应急预案,或者定期进行演练的。

 

根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第59号令)第三十条,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1.未按照本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辨识、提出防范措施、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的。

2.未按照本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制定作业方案或者方案未经审批擅自作业的。

3.有限空间作业未按照本规定进行危险有害因素检测或者监测,并实行专人监护作业的。




最后分享一则视频:





再次提醒大家

事故发生时,第一时间报警!并在能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

进行通风、检测、施救三步走

切勿盲目施救!




往期推荐 /


● "冻手冻脚"的日子,如何保证生产安全?● 花您一分钟,护您一辈子,看看!


END

☞ 来源:应急管理部宣教中心、中国应急管理、深圳应急管理、澎湃新闻、中国安全生产网、安全执法等☞ 编辑:张源源


点这里,我们都在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